勵馨基金會指出:「平均每天有52位孩童遭受性侵害」,看到此數據的父母親,對孩子的人身安全問題真的是放心不下,每天報紙一攤開,世界各地都有性侵案發生,孩子的安全該怎麼辦?父母親不可能每天24小時照顧著孩子,替孩子掃描出所有可疑份子。照顧孩子最好的人是他們自己,最好的辦法就是教導孩子如何自我保護,遠離「狼人」。

 

以往父母親與師長常教導孩子:「不要跟陌生人說話」、「陌生人拿東西給你吃千萬不可以接受」,孩子從小被灌輸此觀念,許多孩子因而看到不熟識的人就會害怕,避而遠之,但是性侵害案件卻有增無減。

 

依據警政署的統計及相關社福單位指出:「八成性侵案件為熟識的人所為,其中約一半是有血緣關係的親人。」當我們要求孩子遠離陌生人的同時,可能在孩子身邊「撲著羊皮的狼」正在伺機而動。因此,我們教導孩子的應該是「如何辨別色狼的意圖」而不是將陌生人視為色狼來防衛。

 

許多專家認為孩子在三歲大的時候就應該被建立「身體自主權」的觀念。父母親應該在此年齡開始教導孩子認識身體的各部位,包括私密的「生殖器官」。同時應該讓孩子有「我是身體的主人」的概念,我是自己身體的主人,所有人都不可以隨便觸碰,特別是「隱私處」,無論對方是誰,我都有權利拒絕對方。這是每個孩子學習自我保護的基礎養成。

 

對於身體自主權的建立,孩子不可能馬上就能領悟,孩子年紀還小,無法正確的辨識出此人此動作是善意的或者是惡意的,還需要父母隨時隨地的做機會教育與模擬練習。

 

舉例來說:當親人摸摸孩子的頭、擁抱或者是親親等較親密的舉動,應該讓孩子能分辨出此行動是出自於善意的、是此人對自己愛護的表現;反之,強迫孩子親吻身體部位、撫摸隱私處或者強迫帶孩子離開現場等讓孩子不舒服的舉動,應該拒絕並緊急告知父母。

 

隨著孩子年齡增長、接觸外界的機會愈多,父母親應該加強孩子「時時有察覺危險的警覺心與避免歹徒接近的機會。」。警覺心的建立,父母一定要孩子謹記並遵守:

 

1避免單獨行動

2向他人報備行蹤與預定回來的時間

3隨身攜帶零錢與電話卡

4拒絕陌生人的幫忙

5不接受禮物與金錢的誘惑

6拒絕利用職權或權威來欺騙、命令孩子(如:老師以師長為由要求不正當的行   動)

7在父母親未事先交代告知孩子的情況下,謊稱幫忙父母親接送

此外,也應該告知孩子當遇到自己不願意或者不合理的事情時,一定要記得「大聲呼叫、逃跑、告知大人」等處理。

做為父母親的無不希望自己的小孩能安全、快樂的成長,但是小鳥總有離巢的伊天,唯有教育他們自我保護才是保護他們最好的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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