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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這幾天大張旗鼓的宣布要全面推動「台灣有品運動」,預計在一年半內燒光12億來推動,建立新台灣精神。教育部還選出了五位「有品大使」,藉由推展品德教育、藝術扎根、終身閱讀及環境永續等四項計畫,帶動台灣「品德、品味、品質」的有品運動。

 

不禁好奇起來,政府要如何花錢買品德呢?!景氣如此不景氣,許多人擔心失業都來不及了,誰還有餘力來與政府談品德。此外,花人民辛苦賺來的血汗錢來買「品德」,教育部長還說「不太有把握!」叫我們這些納稅人,情何以堪啊?

 

仔細地了解政府所提出的「有品教育」,不外乎找有品代言人、請名人演講談論品德的重要性、砸大錢買書鼓勵多看書等等。重點是,花錢請代言人、請人演講,永遠只有經濟能力許可,已經具備「品德」的家長才會注重。政府強調民眾要善用圖書館資源,多多看書洗滌身心,即使孩子看遍了圖書管理所有的書,他們真的就體會品德的意涵並且實踐嗎?

 

錢,要花就應該花在刀口上,政府在提倡「品德教育」的同時,是否有深度評估該怎麼花錢才會達到效益。品德教養應該是以「愛」與「關懷」開始扎根,教導孩子關懷弱勢、學會分享自己的資源幫助需要幫忙的人、尊重生命、熱愛生活、勇於奉獻社會、並且會自我檢視與具備同理心。品德應該是以正確的觀念形式來建立的。

 

品德這件事說起來雖然簡單,但是實際做起來,時間與心比金錢重要,品德是無法短期之內見效的。唯有大人們實際做起,自我提升道德品行,並持之不懈、以身作則,並且教育孩子,品德教育才能落實

 

至於將這筆「品德教育金」,如果能運用在幫助弱勢族群,改善他們的生活環境,協助他們受更好的教育與培養他們有能力獨立自主生活,隨之而來的,失業率減少、犯罪率下降,無形之中品德也深植人心了。也許政府以這種方式來買品德會更有效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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